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2010年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的通知》(办稽查函〔2010〕315号)精神,湖南省电监办积极履行职能,主动认真开展全省电力行业“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督查。6月12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的通知》(湘电监价财〔2010〕62号),7月中旬,各有关电力企业上报了本企业的节能减排调查情况表,7月27日开始对全省电力企业开展“十一五”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督查工作,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2010年节能降耗工作要点》。目前,督查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湖南省电监办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年初就作出了全面部署,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并明确提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衡量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事关社会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政府的公众形象。
为充分发挥专业监管的优势,湖南省电监办聘请了电力行业专家组成督查组,并实行回避制度。在督查工作中,湖南省电监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办分管负责人亲自带队,冒着酷暑深入生产现场,查验重点设备,调阅运行资料,进行督促指导,并要求有关电力企业: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意义,继续深化节能减排工作;二是要积极完善对节能减排数据的分析,不断落实和深入开展工作;三是要加强对于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四是要不断总结经验,提前谋划“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计划。
通过督查发现,各电力企业都在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充分展现了电力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目前,湖南省政府下达的电力企业“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均已提前完成。各电厂脱硫设备安装率达到100%,脱硫平均投运率达到90%以上,脱硫平均效率达到94%,且各电厂还采取了一系列节能措施,使“十一五”平均厂用电煤耗下降了10克/千瓦时。全省还有5台机组率先安装了脱销设备,促进了企业间交流节能减排工作经验,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目前,湖南省电监办已督查了6个火力发电企业,计划在8月份完成督查工作。通过此次督查,将进一步促进全省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安全文明生产的进一步落实,对确保实现国务院向社会承诺的节能减排目标产生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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