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的监督管理,提高重要电力用户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电力用户生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若干意见》 及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湖北省《省安全监管局关于督促相关企业整改供用电安全隐患的通知》的要求,华中电监局会同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了以华中电监局负责人为组长,华中电监局、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
检查组已于8月15日开始对湖北省26家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本次安全检查明确了八个方面的检查重点:一 是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二是供用电设备的维护管理;三是安全生产及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四是供用电应急管理;五是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用电;六是电气从业人员的资质;七是鄂安监监管二[2009]36号文件所列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八是各地安监部门督促按照鄂安监监管二[2009]36号文件所列企业隐患整改的情况。
检查组成员将认真、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反馈检查意见,同时对重大隐患和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标签:华中电监局,供电电源安全检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