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华北电监局按计划完成了所辖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报送国家电监会。
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是国家电监会为了规范供电市场秩序,维护电力投资者和电力用户合法权益,于今年4月发文决定的一项积极落实《供电监管办法》的活动。根据电监会的部署和要求,华北电监局结合区域内供电企业实际认真进行部署,积极开展工作。
5月初,华北电监局在辖区内的五个网省公司分别召开了“三指定”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会后,各供电企业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自查自纠工作。各网省公司在学习贯彻《供电监管办法》和《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用户受电工程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报装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下属单位执行“三不指定”要求的情况进行了抽查或排查。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直属供电公司“三指定”情况进行了抽查,针对发现的工作漏洞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北京市电力公司和各基层单位都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三指定”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天津市电力公司提出了“认真排查、坚决整改、依法规范、标本兼治”的原则,先后两次成立了4个督导检查组,对所属供电单位“三指定”相关方面进行了逐项检查。河北省电力公司对各市公司进行了督导检查,推行了业扩工程委托招标和客户报装回访制度。内蒙古电力公司针对自查发现的业务流程、报装资料不规范等问题,下发文件,做出统一要求。
通过自查自纠活动,华北电监局所辖各供电企业提高了对“三指定”危害性的认识,强化了保障用户自主选择权的意识,各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纠正,从公司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等环节加强了控制。辖区内五个网省公司表示坚决杜绝“三指定”行为,并全面配合好下一阶段的重点抽查工作,同时也建议电力监管部门对“三指定”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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