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福建电监办组织福建省供电企业认真做好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2010年4月13日,国家电监会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福建电监办第一时间将国家电监会专项治理的精神进行宣传贯彻。一是办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迅速听取稽查处关于国家电监会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有关精神和工作方案的汇报;二是2010年4月14日迅速向辖区供电企业转发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关于随州供电公司在办理用户受电工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的通报》等专项治理文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要求电力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对做好“三指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4月19日召开全省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迅速传达电监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精神,通报电监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我省专项治理工作,发布 “三指定”专项治理综合实施方案。要求各供电企业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结合近期电监会部署开展的供电检查、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福建电监办对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三明、南平等地市受检的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问题多次进行重点排查和自查自纠督导调研,指导供电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同时按照电监会稽查局的要求,2010年4月至7月期间,对投诉举报等信访反映有关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线索来源,深入供电企业实地开展调查,核实相关情况。2010年7月,由办领导带队,组成三个调研组就市场放开后加强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管理和规范分赴省内外进行深入调研,不断理清工作思路和政策框架,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福建省电力用户业扩工程市场化与监管研究》课题,并在调研过程中敦促供电企业开展“三指定”自查自纠。
通过系列工作,保持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促进了供电企业不断规范用户受电工程的市场行为,开放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日前,福建电监办已将各地供电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按要求汇总上报国家电监会稽查局。下一阶段,将按照国家电监会稽查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存在问题的重点排查工作。
标签:福建电监办,三指定,三指定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