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日前,华东电监局根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安徽实际,出台了《华东电监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该项规定于2010年8月份起开始实施。
规定对上海市及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用户进网作业电工(变配电站运行值班人员)的基本配置作了明确要求。并要求供电企业在用户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用户运行值班人员是否符合基本配置要求及所配备电工是否已取得许可证并注册。对于已送电运行的电力用户,规定要求供电企业在日常的用电检查中,应当检查用户进网作业电工的配置情况及进网作业电工是否取得许可证并注册的相关情况。
为加强此规定的执行,华东电监局将采用专项检查或与其他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工进网作业情况进行监督。
标签:华东电监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