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监局在海南2010年电力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未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电力施工企业(单位)。为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加强引导,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为,督促企业依法经营,提高电力施工安全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南方电监局于近日组织召开海南省电力施工准入许可制度宣贯会,海南省各电力施工企业8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南方电监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了宣贯,解读了《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办程序、标准、流程及申报材料填写等有关内容进行具体讲解;解答施工企业与工程管理单位在分包、承包电力工程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研讨业务许可证申办流程、资料填报等问题。
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电力监管机构和海南各电力企业、电力施工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提高了企业对电力业务许可工作和合法持证经营的认识,使参培人员学会如何用法律手段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海南电力业务许可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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