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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同意南方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监管办法正式施行

  2010-09-08

9月6日,国家电监会发函同意南方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监管办法正式施行。国家电监会要求南方电监局按照电力市场建设的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南方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加强市场监管和信息披露,促进“西电东送”协议的落实,发挥市场机制在电能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近期,南方区域各省(区)政府有关部门已就“十二五”期间“西电东送”协议开展了初步协商。

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标签:电监会,电能交易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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