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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监办组织开展山东省供电暨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检查

  2010-09-10

为深入贯彻落实《电力监管条例》和《供电监管办法》,进一步提高山东省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规范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建设工程秩序,维护电力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2010年供电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山东电监办于9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山东省供电暨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检查。

此次供电检查有三个特点,一是严格按照电监会新颁布实施的《供电监管办法》的要求来对照检查;二是将供电检查与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检查工作的效率;三是在检查内容中增加了执行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对超能耗标准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等方面的内容。

此次检查共涉及临沂、胶南等10家市县供电企业,检查组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走访用户、召开客户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检查工作。通过检查真正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供电安全可靠,推进全省供电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来源:山东电监办

标签:山东电监办,三指定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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