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办输电[2010]43号)要求,华东电监局会同相关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形成检查组开展了上海和安徽的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抽查工作。通过现场抽查督促电力企业增强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意识,提高施工质量。
检查组赴电力企业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业主单位和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的汇报,前往现场查看了强制性条文的落实情况,查阅了相关档案和书面记录,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
总体看来,各被检单位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迎检准备较为充分。各单位贯彻落实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较好,没有发现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现象。但是,检查组也发现强制性条文执行过程仍存在薄弱环节,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此电力企业均表示将按检查组的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
标签:华东电监局,电力工程建设标准,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