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力行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电力监管信息统计工作,根据东北电监局《关于下发电力企业信息安全检查方案的通知》(东电监办〔2010〕225号)和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电力监管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办信息〔2010〕67号),9月6日至16日,分别由东北电监局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为组长,东北电监局相关同志和专家组成的三个检查组,分赴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及蒙东地区,对东北区域电力企业信息安全和电力监管统计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包括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涵盖了省级电力公司、市级供电公司和县级农电企业,火电和风电机组、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已投运和在建以及准备关停机组。
检查采取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询问等多种方式。检查期间,检查组主要对《电力企业信息安全检查方案》的11项内容和电力监管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电力企业对信息安全管理和电力监管统计报送工作相关规定和办法贯彻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是部分单位尚存在对信息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规章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信息安全投入不足以及个别单位安全策略和安全部署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在电力监管统计方面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报送项目不完整等问题。各组在检查结束时,立即与被检单位现场交换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此次检查,既增强电力企业对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企业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意识,也有效地推动了信息安全等级评估工作,同时也使电力监管统计报送工作逐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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