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定点监管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江苏电监办有关负责人带队,于9月至10月对定点监管的四家供电企业的整改工作进行了逐一复查。从复查情况看,各受检供电企业高度重视《供电监管办法》的宣传、培训、学习、贯彻工作,对定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并取得一定成效:一是管理体系不断趋于规范化。各企业均根据《供电监管办法》要求和检查结果,对管理制度、服务流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摒弃了不符合规定以及不合理的内容。二是供电质量保持平稳提升。如镇江供电公司故障停电持续时间由2009年的3.12小时 /次缩短到今年的2.11小时/次。三是供电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如盐城供电公司出台《业扩“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公司领导挂钩服务客户业扩工程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于政府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实行领导挂钩服务,把承诺时间减少一半以上,有些环节甚至以小时计算。四是供电企业供电市场开放度进一步提高。如镇江供电公司今年4月份非供电企业关联企业市场占有率仅占1.1%,实施定点监管4个月后非供电企业关联企业市场占有率已经上升至9.1%,上升了9个百分点,且呈现继续上升的态势。盐城供电公司关联施工企业市场占有率更是大幅降至8.42%,市场已完全放开。句容供电公司在接受定点监管半年来自主选择社会施工单位的用户比去年同期上升50%。
江苏电监办有关负责人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增加主动接受监管的意识。二是要将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形成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三是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电力用户和社会上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框架内进行深入研究,确保供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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