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监督落实国家电监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河南电监办联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2010年10月21日—11月20日分别对三门峡供电公司、漯河供电公司、灵宝市电业局、临颖县电业局、郑州裕中能源公司、商丘裕东发电公司、新密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国网新能源公司回龙分公司、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公司、国电驻马店热电厂等电力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学习贯彻落实《通知》为主线,结合电力行业秋季安全大检查,将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电力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电力可靠性管理、电力基建安全等工作为主要内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深入开展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对被检单位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宣传贯彻《通知》精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局面稳定,以及工作中的亮点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检查组要求有关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宣贯《通知》重要性的认识,从《通知》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宣贯工作的重要性,要深刻理解和把握《通知》的精神实质,认真领会“十个创新”和“十个坚持”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意识,严格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做好迎峰度冬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各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定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及时整改和消除,通过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保证全省电力安全局面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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