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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监办召开2010年供电监管工作会议

  2010-12-15

江苏电监办于2010年12月9日在南京组织召开了江苏省2010年供电监管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回顾江苏省2010年度供电监管工作,分析当前供电和供电监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部署2011年度供电监管工作。江苏省省、市、县三级供电企业分管领导和营销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在总结2010年江苏供电和供电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通报了2010年度供电检查、定点监管和“三指定”专项治理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了原因,对2011年度供电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还对“贯彻《供电监管办法》 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征文活动”的14名获奖作者进行了表彰。无锡、大丰、高淳等供电企业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江苏省电力公司李斌副总经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发言。

江苏电监办有关负责人在讲话中指出,江苏电监办成立以来,根据《电力监管条例》所赋予的监管职责,在国家电监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监管,不断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符合江苏实际的监管方式方法,增强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全省各级供电企业积极配合,不断加大电网投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不断提高,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但是,从历年开展的供电检查以及日常监管工作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主动接受监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供电能力和质量还不均衡,部分企业供电市场开放度不够,部分企业供电服务和市场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企业管理制度更新滞后,部分企业信息公开不够彻底,部分企业收费还不够规范,部分供电企业对施工等资质把关不严,部分供电企业安全管理还存在漏洞。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供电和供电监管工作,经济和社会的新发展,当前面临的新形势,使得供电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对供电和供电监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准确把握形势,及时总结经验,紧紧抓住机遇,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接受监管,将监管作为企业发展的一种内在需要和动力。二是要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三是要迅速整改有关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四是要坚决杜绝不合理收费和“三指定”行为。五是要及时报送和公开有关信息,凡是出台的和用户有关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停限电信息等均应按要求在“12398”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六是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有关制度,坚决杜绝伪造证书、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现象的发生。七是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和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八是要着力构建和谐供用电的良好氛围。九是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按照国家要求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用电,切实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 

来源:江苏电监办

标签:江苏电监办,供电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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