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华东电监局结合区域实际,就2010年电力年报及年度快报填报工作向辖区内电力企业发出了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各有关电力企业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电力监管条例》和《关于建立电力监管统计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电力监管统计工作的认识,加强对电力监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年度统计数据的真实、及时、准确。
通知明确2010新版《电力监管统计报表制度》已获国家统计局批复,各电力企业应积极参加电监会组织的新版统计报表制度培训班,适应新版制度的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电力企业须按新版报表要求报送2011年月报、季报。
目前,上海、安徽地区已有多家电力企业提前完成了年度快报的填报工作,年报及年度快报填报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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