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日前浙江电监办根据《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规定,对2010年第三季度各供电企业的信息公开情况逐项逐条进行了核查。
截止2010年9月底,浙江省供电企业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有效信息达5057条,约占全国供电企业公开信息总量的近三分之一。全省绝大多数供电企业都能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其中金华、温州、义乌等24家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尤为突出,它们的特点是: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责任和程序,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管理;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上编制并公布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浙江电监办根据考核结果定期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予以通报,以推进浙江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保障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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