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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专栏

国家电网积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2007-04-0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电力设施安全,国家电网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完善电力设施维护管理,落实岗位责任,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增强了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是迅速行动,深入贯彻《通知》精神。《通知》下发后,国家电网公司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通知》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布置落实各项措施。国网公司系统29个网省公司及所属各基层供电公司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按照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重点、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政企联合工作长效机制。积极配合各级地方政府,与新闻媒体加强信息沟通,密切与发展改革、电力监管、公安、工商、林业、土地、建设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更加全面、深入、有效的开展。

三、开展专项整治,消除保护区安全隐患。公司系统各单位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针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规种植、违章施工、违章建筑等严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清理行动,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查处,对线下障碍物和施工场所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行动效果显著,大幅地减少了外力破坏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警企合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公司系统各单位注重依法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警企联合工作机制,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针对部分地区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活动猖獗,多次造成重要用户停电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强化了警企合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配合,广泛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保护了电力设施的安全。

2006年,国网公司系统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不含盗窃电能类案件)8838起,同比减少了3565起。

五、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制订和完善了公司系统各单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资金落实,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考核体系中。

六、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电力设施整体防控水平。加大对电力设施技术防范措施资金的投入,加快推行技术防范措施标准化,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防护技术和设备材料。对重要设备、重点部位和盗窃破坏事件多发区采用防盗报警、图像监控等多项防范措施,在居民区,挖砂、取土、鱼塘等区段设立警告碑、标志牌和电缆标志桩等,建立健全以技防、物防、人防和其他有效防范保护措施有机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提高电力设施自身防范能力和整体防控水平。

七、广泛开展宣传,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组织和指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分别开展了为期一至三个月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护电常识,不断增强公民保护电力设施意识。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国家电网,电力设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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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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