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的决定》(人社部发〔2010〕43号),授予国家电网公司“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据了解,全国共有153个单位获得“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其中,中央企业有14家单位受到表彰。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作出的重大决策。国家电网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为西部的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提供坚强电力支撑。在服务西部大开发的进程中,公司大力实施“西电东送”战略,累计投入电网建设资金2000多亿元,西部电网送电能力和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实施“户户通电”工程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公司供电区域除西藏以外全部实现了户户通电,带动了当地群众生活改善和产业发展;积极开展汶川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投入灾后重建资金60多亿元,有力保障了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电网安全运行和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的顺利进行;大力支援边疆地区电力发展,“十一五”期间,公司投入电力援藏帮扶资金11.5亿元、电力援疆帮扶资金16亿元,同时积极开展对口支援、人才帮扶、爱心助学等一系列援藏、援疆帮扶工作,为促进西部边疆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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