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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与西藏签署小城镇电网改造升级合作协议

  2016-06-21

  6月15日下午,国家电网公司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拉萨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西藏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合作协议》,双方就共同推动西藏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配套政策、资金落实以及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等事项达成了一致共识。国家电网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李汝革与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丁业现出席签约仪式并签字。


  签约仪式前,双方举行了会谈,共同回顾了十二五 以来,在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电力建设步伐和服务民生改善等领域开展的一系列合作与取得的成效,并结合国家一带一路 战略部署、国家电网公司全球能源互联网战略以及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就全力加快西藏十三五 电网建设,推动西藏能源可持续发展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李汝革代表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对自治区党委、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工作和西藏电网发展建设表示衷心感谢。李汝革指出,十三五 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沟通协调,继续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推进藏电外送特高压通道建设,加快形成西藏统一电网,全力打赢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攻坚战,全面做好小城镇(中心村)电网建设。希望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推进藏中与昌都电网联网工程、拉林铁路供电工程以及加快西藏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等有关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与协调保障。


  丁业现对国家电网公司长期以来高度重视西藏工作、特别是西藏电力发展给予高度赞赏。丁业现指出,十三五 是全面建成小康西藏的决胜阶段,也是西藏加快建设西电东送 接续基地、参与全国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攻坚阶段。特别是国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涉及西藏七地市、61个县和3070个小城镇及中心村农网,必将为西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劲动力。


  根据协议,国家电网公司将投资119.11亿元,优先安排西藏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简化项目审批程序、优先落实建设条件等方面,对工程建设给予协调保障。此外,双方还进一步梳理了西藏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合作方式与责任分工,明确通过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衔接等方式,共同推进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促进西藏自治区农村电网可持续发展,为西藏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电力支持和用电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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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国家电网,西藏,小城镇,电网改造升级,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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