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27日签署协议,共同推进新疆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井井通电”工程。为此,今明两年,国家电网将在新疆投入23亿多元。
目前,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经营区域内共有860个小城镇(中心村),涉及115万人口;新通电及改造的农田灌溉机井5922眼,涉及约150万亩农田。
根据协议,国家电网公司将优先安排新疆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井井通电”工程。2016年—2017年,投资19.86亿元,两年内完成全部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投资3.39亿元,两年内实现经营区域内平原地区农田灌溉机井“井井通电”。到2017年,小城镇(中心村)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75%,综合电压合格率98.9%,户均配变容量达到1.36千伏安。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刘建新出席仪式并代表自治区与国家电网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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