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民生无小事,供电要先行。为有效宣传长丰供电公司的各项服务理念和承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在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长丰供电公司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多项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消费者传达我们的真诚和服务之心。
3月15日上午,长丰供电公司营销部、安保部、思政部、水湖中心等部门于长丰路县政府大门围绕“消费与民生”的主题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口号,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接受现场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约1500份。
3月份,该公司还将开展多项宣传活动。如各基层营业厅悬挂标语、接收咨询、散发宣传资料;各供电所派出宣传车辆,宣传安全用电、依法用电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作为关系千家万户的供电企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承担社会责任,是供电企业义不容辞的义务。建立良好的沟通桥梁,及时了解消费者所想所惑,解决消费者所需所求,是公司在“民生年”里应大力推进的一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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