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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供电清镇分局荣获清镇市“花园式单位”称号

作者:王平 王明科  2012-04-17

【本网讯】近日,清镇市人民政府召开表彰会议,授以清镇市八个单位“花园式单位”荣誉称号,贵阳供电局清镇分局名列其中。

据了解,清镇市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园林景观质量为目标,把城市园林绿化与单位、群众性园林绿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发动群众、机关企事业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高市民的生态环境意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城市环境,促进市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根据《贵州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及清镇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要求,结合清镇市实际,自2008年以来每年都在全市开展评选“花园式单位(小区)”活动。

近年来,贵阳供电局清镇分局在各项工作开展的同时,不断美化办公环境,各层楼每天都有工作人员认真打扫清理垃圾保持干净整齐,分局后花园各种各样的花草芬芳四溢,停车场停车整齐有序,有似坐落在一座花园里面办公一样。在今年清镇市“花园式单位(小区)”活动评选中以环境优美洁净、工作人员文明工作赢得社会各界一致认可,最终被评选为清镇市“花园式单位”。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花园式,贵阳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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