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经贸委下发文件,要求在供电负荷管理系统已覆盖的乌鲁木齐和昌吉地区,对100千伏安及以上专用变压器客户安装负荷管理系统客户终端设备。乌鲁木齐地区2004年新增客户在年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原有客户负荷管理终端的改造、升级在2005年底前完成,且客户终端设备购置、升级改造费用、安装构件及安装施工费用均由客户承担。
此项规定的出台,为供电企业及时反馈客户用电信息、监测客户侧电压质量,为客户合理、科学地用电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同时也为预防窃电、预付费购电、负控抄表、负荷调控等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据悉,乌鲁木齐电业局已有300多户客户安装了此终端设备,按此规定还将有近3000户需要安装。(200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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