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技术献策

技术献策

福州各类配电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标准

  2006-12-27

环网开关、开闭所(配电站)等10kV公共网络干线节点必须设置在地面一层,其电房净高不低于3.6米,且室内地面不得低于室外地面。昨日,福州市下发了《电网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各类配电设施建设应提高防洪标准。  

为防范城区10kV配电设施与设备遭受内涝损毁,新建小区自身使用的电力变压器、低压柜等配电设施所在电房必须具备防水、排水及防潮条件。配电房不得设在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场所房间内不应有排水管道及消防管道经过。  

中心城区具备缆化条件的10kV架空线路,应逐步安排电缆改造下地,争取2010年前基本完成。新申请永久性10kV供电用户应按规范采用电缆供电。部分路段暂时无法下地,又需对原有的架空线路进行改造的工程,允许新增或调整少数电力杆塔,工程改造中应提倡使用钢管杆。10kV电力电缆环网开关、分支箱、箱式变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电缆接地箱等设备,应设置在不影响交通和景观的区域。 

 

标签:福州,配电设施,防洪标准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