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正式发布《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二级部署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负面清单(第一批)》,进一步明确数据共享范围和要求,改变数据获取“一事一议”现状,实现负面清单外数据获取免审批,全面提升数据共享效率,为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加快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奠定良好基础。
负面清单是指不能直接共享使用,需经数据提供部门对数据用途、提供方式、脱敏要求进行审核后方可共享的数据清单。今年4月以来,国网陕西电力互联网部联合财务部、设备部、营销部、陕西交易中心等9个部门,依托国网陕西信通公司组建数据共享负面清单梳理专项工作组。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结合前期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盘点成果,以政策法规、管理制度、技术要求为依据,多方共同推进数据共享负面清单梳理、研讨、沟通和确认工作,形成该公司第一批数据共享负面清单。
数据共享负面清单已在该公司数据应用门户统一展示,本次发布的负面清单涉及财务管控、PMS2.0、营销业务应用、用电信息采集等19套二级部署信息系统的数据库表2万余张,1388张表纳入负面清单,占比4.32%。负面清单主要集中在个人隐私数据,以及设备坐标、合同信息等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关键业务信息纳入负面清单的较少,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最小化”要求。
基于负面清单开展数据共享将极大简化数据使用流程,提升数据流通效率,有助于数据资源要素在服务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国家电网公司战略落地、服务国网陕西电力高质量发展等全方位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该公司互联网部将协同各业务部门持续开展剩余二级系统负面清单梳理,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加大数据治理力度,确保数据安全可靠、使用规范、共享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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