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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电力省级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作者:张爱萍 赵博  2024-03-05

  2月26日获悉,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辽宁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这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区内首个发布实施的省级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对规范高效开展地区负荷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该《细则》是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细化补充,要求实施电力负荷管理按照“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节约用电助力”的原则,优先实施需求响应,应邀负荷不足时按程序启动有序用电措施。

  《细则》明确规定了各类负荷管理措施的启动条件、执行时序、衔接机制,确保负荷管理措施有序执行;更加突出政府和客户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各级政府牵头主导、全过程监督检查客户执行情况;首次明确了电网企业负荷管理系统对需求响应、有序用电、负荷控制的重要支撑作用。

  《细则》还明确由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指导各类需求响应主体与电网企业签订需求响应协议。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开展各类主体的资格审核、设备检测、能力校核、执行组织、效果评估及电力客户合理接入系统等工作,评估结果报告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根据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委托,通过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响应邀约、过程监测、效果评估、信息披露等工作。在需求响应方案实施期间,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组织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监督检查响应执行情况。负荷聚合商和虚拟电厂应保证其所属用户的负荷管理装置、电能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将用电设备监测数据实时传送至辽宁省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

  此次,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针对客户侧保供电的实际情况,深度参与了《细则》编写工作。该公司将认真落实《细则》有关要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健全市场机制,持续扩大多维可调节负荷资源规模,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实现各类负荷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统一服务,有效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张爱萍 赵博)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辽宁省电力,省级负荷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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