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代媛近日,笔者从遵义县文明办获悉,遵义县供电局被贵州省委、省政府授予2012-2014年度全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局继2010年之后连续两届荣获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遵义县供电局以“创先”任务目标为契机,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积极创新工作方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着。一是以“五个一”强化思想引领,传播文明理念,营造和睦文明的良好氛围。二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服务遵义县“十三五”。对“5个100工程”和省市重点业扩项目,提供“一对一”的定向服务,将“村电共建”服务品牌与落实“小康电”规划相结合,助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遵义县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三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立“蓝丝带”、“蓝水桶”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以“奉献、帮扶、互助”的志愿精神为宗旨,开展抗旱、抗冰等多种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四是挖掘典型人物,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同时丰富文体活动,提升员工幸福指数,增强企业凝聚力。
据了解,该局下一步将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动经济文明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和谐发展,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