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民革中央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推进农村能源发展,持续赋能乡村振兴的提案》。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指出,农村能源是我国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推进,我国农业生产用能和农民生活用能需求将持续扩大。同时,在碳中和约束下,我国农村能源消费将在2025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解决好农村能源问题,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中国十分重要也迫在眉睫。
我国农村能源生产资源丰富,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固体废弃物发电等发展潜力巨大。提案指出,当前,我国农村能源生产设备开发程度较低,能源消费清洁化程度不足,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有:
一是能源资源收集和设施建设有难度。农村光伏发电、风电等设施以分布式为主,秸秆等生物质能源资源、农村固体废弃物等收集运输处理成本高,相比火电厂、集中式光伏等,农村能源生产设施建设难度较大。
二是能源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有压力。农村地域广阔,生物质燃气轮机等农村能源生产设备和电动汽车充电桩等能源消费设备数量多、布局广,其运行、管理和服务面临成本、人才的双重压力。
三是投资农村能源经济发展有疑虑。我国刚完成脱贫壮举,农村能源发展相对落后,经济价值宣传和投资建设观念不足,农村能源投资建设热度相比集中式光伏等能源基地投资建设的热度低。
为更好发挥农村能源资源优势,将其转变为经济优势和生态优势,为乡村振兴提供不竭动力,民革中央建议:
一是加快农村能源耗用模式转型升级。积极推广新能源农机设备使用,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粮食规模化生产、设施农业、农业工厂化,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优化电动汽车充电站布局,降低非商品能源的使用比例,推进生活电能替代和综合能源供应替代,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
二是优化农村能源设施开发。完善农村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布局,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扩展秸秆等生物质能源、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开发半径和单机容量,探索生物质和垃圾发电碳捕集装置的推广利用。鼓励农民以集体土地、劳动力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提升农民认同度和参与度,降低农村能源开发和供应成本。
三是完善农村能源综合运维和服务。提升风电和光伏发电信息采集和运行控制能力,以及出力预测精度。强化秸秆、沼气、固体废弃物等分布式能源规模化管理,构建适应农村分布式能源、农村配电网等能源系统的调度运行体系。建立能源系统运维规范,提升能源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农村能源的有效稳定供应。同时,推动农村能源站服务数字化发展,构建结合数字化技术的能源综合运维服务模式。通过数字化技术实现农村能源站与农村分布式能源的互联互通,扩大能源站服务范围,提升能源站服务能力。
四是提振投资农村能源发展信心。积极探索激励性政策支持手段,通过提高经济收益激发参与者的积极性。给予企业低息贷款、减税降费等经济激励,提升投资发展农村能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农村能源技术、应用模式和商用方式的创新和推广。加大对农村能源改革先行先试地区的宣传力度,做好农村能源经济价值研究和论证,推广可行做法,放大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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