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以市场化方式组建投资建设运营公司,牵引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激发市场投资积极性,加快打造海南全岛‘一张网’运营模式。”这是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8日召开的“介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有关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记者获悉,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海南省等制定《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特别措施》),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实施,将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起到重要支持作用。
《特别措施》关注新能源等前瞻性战略性行业,推出了一批创新性强的政策举措,共包含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支持海南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位列其中。《特别措施》明确,支持海南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新型基础设施,推进车路协同和无人驾驶技术应用。重点加快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快速充换电设施布局,推进城区、产业园区、景区和公共服务场所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鼓励相关企业围绕充换电业务开展商业模式创新示范,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支持引导电网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电池制造及运营、交通、地产、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按照市场化方式组建投资建设运营公司,鼓励创新方式开展各类业务合作,打造全岛“一张网”运营模式。
“《特别措施》鼓励新能源充换电网络全岛布局,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表示,作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又一重大政策红利,《特别措施》也着眼于对海南乃至全国市场准入政策机制的突破性探索。他指出,《特别措施》不设条框,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破除壁垒,有效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别是在新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作出开拓性探索,旨在全面重构行业准入与监管机制,在市场准入体系建设中形成更加浓厚、更有活力的改革创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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