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加快培育发展新能源制造业,开辟经济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优化产业结构,支撑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实施意见》提到,到2025年,形成年产150GW光伏电池及组件、5GW风电整机及零部件、100GWh储能电池、5000套以上氢燃料电池装备的生产制造能力,全省规模以上新能源制造业产值达到8000亿元。
《实施意见》明确光伏、风电、储能、氢能等重点发展方向。其中,在光伏产业方面,重点推动N型高效电池、柔性薄膜电池、钙钛矿及钙钛矿叠层电池等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支持嘉兴、金华等地加快大型光电基地和光伏装备制造一体化布局。
积极探索大规模海上风电等新兴领域技术装备发展,持续拓展风电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支持以杭州为中心,甬舟、温台为重点,形成风电产业“一中心两基地”发展格局。
储能产业上,将积极布局钠离子电池、全固态电池、水系有机液流电池、铅炭电池等下一代高安全性电池技术,支持杭州、温州、湖州等地区围绕容量提升、商业模式探索和多元储能应用,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储能先进制造业集群。
此外,在氢能产业上,以氢燃料电池为重点,逐步形成制、储、输、加、用全产业链装备开发和产业化生态。重点加快质子交换膜、双极板、催化剂、空压机、氢气循环系统等核心部件研发及生产突破。支持嘉兴、杭州、宁波等地加快健全氢能产业生态,着力打造“长三角氢走廊”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地。
同时,在政策支持上,《实施意见》提到,支持新能源制造业核心区、协同区积极揭榜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攻坚任务,揭榜成功的给予财政专项资金激励。
引导各级产业基金将新能源制造业强链补链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拓宽新能源制造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银行、保险等机构对新能源制造业企业提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绿色专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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