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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云南省拟建成公共充电设施超6万枪

作者:廖兴阳  2024-01-05

  日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云南计划到2025年底,建成公共充电设施超过6万枪。到2030年,建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围绕上述目标,云南提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措施。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云南将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优化完善充电服务网络布局。高速公路以快充为主,慢充和移动充电为辅,迅速提升充电服务效能;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主,优化和加密城市充电网络;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加快延伸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扩大全省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覆盖。加快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强化旅游路线及周边充电服务,优化城市充电设施布局,全面提升居住区充电能力,推动农村充电设施有效覆盖。

  在提升运营服务水平上,云南将推动充电设施社会化建设运营,构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监管体系,推进充电服务市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构建安全监管体系。引导各类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实行“僵尸企业”“僵尸桩”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桩退出机制,持续提升云南充电市场服务水平、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打造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充电设施监管体系;与新能源汽车、电网、交通等平台互联互通,推动产业协同融合发展。

  《通知》明确,2030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为引导居民错峰充电,低谷时段电价0.31元/千瓦时,非低谷时段电价0.61元/千瓦时。

  此外,在机场、码头、车站、口岸、旅游景点的配套停车设施、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城市道路国资停车位等按时计费的公共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24小时内首次停车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并在价格公示牌中标明。延续和优化2023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廖兴阳)

来源:昆明日报

标签:云南省,公共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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