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装备通过等量或减量置换退出;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力争达100%……记者9月3日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
据了解,《方案》在总体要求中提出,要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同时,划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和重点区域,加强区域协同治理。
《方案》明确将实施9大行动,包括产业结构优化行动、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行动、交通运输体系绿色行动、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行动、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行动、大气环境管理建强机制行动、执法监督能力提升行动、环境政策标准体系健全行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全民行动。
其中,在实施产业结构优化行动中,明确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按要求开展能耗替代;到2025年,重点城市力争烧结砖瓦生产线数量压减40%以上。
在实施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行动中,明确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达83.3%,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41.5%左右;到2025年,全省原煤消费量控制在7000万吨以内等内容。
在实施交通运输体系绿色行动中,明确到2025年,全省铁路、水路货运量较2020年分别增长10%、12%左右;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力争达100%等内容。
在实施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行动中,明确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4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到202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 以上,重点区域力争达95%等内容。
在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行动中,明确到2025年,全省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等内容。(刘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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