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电网获悉,珠海市出台《珠海经济特区电力设施保护规定》,新规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目前广东省地市出台的,更有针对性的电力设施保护规定。而施工破坏、线障矛盾等针对性治理首次纳入了规定,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设施也将纳入法规保护范围。
电力设施因其他工程施工无意识破坏怎么办?此次规定提出,在可能危害电力线路保护区的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时,作业方应当与供电企业签订安全协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作业,电力企业应派员现场实施安全监护。而客户拒绝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或可罚款!当用电客户设备出现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严重影响供电、用电安全或者供、用电秩序的,可以中止供电,还会处以相应罚款。供电部门透露,电力设施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所有人及管理人,解决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落地的问题。《规定》规定了单位用户应当保障其所有或者管理的电力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履行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义务。单位用户违法上述规定,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任限期改正、中止供电、罚款等。
近年来,广东省电力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仍存在电力设施遭外力破坏、“树线”矛盾突出、一些单位用户设施老化严重引发安全隐患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上半年,广东省因外力破坏导致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跳闸次数达37起,对输电线路安全运行造成了严重影响,造成不同程度的用户用电受影响。该《规定》的出台,将有效遏制电力违法行为,有力推动电网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维护经济运行安全和社会稳定。
标签:新能源设施,特区,电力设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