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法务经理制试点工作研讨会在山东济南召开。国网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河南电力,国网新源公司6家试点单位14位法务经理骨干人员参加会议并交流发言。
会上,国网法律部解读了《公司关于开展基建项目法务经理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介绍了方案的起草背景、目的及思路。国网山东电力讲解了《重大工程项目法务经理制试点关键环节法定义务履行证据留存清单(业主部分)》核心内容及基本思路,汇报了法律证据留存机制试点研究成果在重大工程项目法务经理试点中的应用。
会议要求就这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法务经理制是为贯彻落实“深化基建队伍改革、强化施工安全管理”12项配套政策,将法律工作融入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要明确目标与职责边界,从源头上控制风险,为基建领域改革提供法律的支撑和保障;要把握基本原则,强化与证据留存结合,牢固树立“工作依据、行为证据”的总体原则,依托证据留存工作成果,不断完善试点工作关键环节法定义务履行证据留存清单,确保证据留存不遗漏、风险提示做到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强化与基建改革领导机构、项目单位、其他项目法务经理、档案管理人员沟通联系,商定证据留存清单,宣贯法律证据留存意义,建立与档案管理相匹配的证据留存长效机制,打造法务经理联络机制,实现常态化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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