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从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力,发挥法治对重点工作任务的支持保障作用,防范架空线入地工程法律风险,确保工程依法顺利实施,该公司开展架空线入地工程项目法务经理制试点工作。
针对工作实际,北京电力选取城区公司、朝阳公司和海淀公司3家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分别选派专业法务经理,对架空线入地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法律服务、保障和监督,负责架空线入地工程项目中法律风险防范和涉法问题处置,对风险防控举措进行指导监督,对处理涉法问题和纠纷提供服务保障。该公司还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加强组织,细化工作内容,编制本单位工作方案,确保人员到位、权利到位和职责到位,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法务经理要强化沟通,与工程组织部门和具体实施单位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及时上报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和反映较多的共性问题。工作过程中,要按照“边干边总结”原则,及时总结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
下一步,北京电力将组织各试点单位,对法务经理制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广泛征求意见,提炼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法务经理制工作实践经验,为法务经理制工作在公司范围内推广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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