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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公司“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形式多样

作者:乔 明 张绍峰  2014-12-11

  【本网讯】“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的有效途径。”12月10日,国网泗阳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张科、党委书记郑伦先在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动员会上如是说。

  2014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彰显了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权威地位,传递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按照国网、省市公司的统一部署,泗阳县供电公司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当天,该公司领导亲自深入到宣传活动现场检查指导,充分体现对宪法宣传普及教育的高度重视。随后公司党委中心组与各党总支都开展了“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专题理论学习”活动,主动将宪法精神学习作为中心组当前理论学习的一项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向纵深开展,进一步提高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积极利用“六五”普法电子宣传平台,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 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知识普及。向系统各单位发放《宪法》学习读本、《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学习资料,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真正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公司党群部、办公室和营销农电等部门分别以多种形式组织了宪法学习活动,通过观看影片、学习读本、相互交流等形式,将此次宪法日普法活动推向纵深。全县18个基层供电所的600多名农电员工,广泛开展电力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电力法规知识,引导农民依法用电是权力、节约用电是义务。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泗阳县公司,国家宪法日,宣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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