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2月30日,江苏洪泽县供电公司根据县委办《洪泽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要求,党委纪委分别向县委和县纪委以签字背书形式报告201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并在公司进行公示。
2014年,该公司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电力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履行主体责任主要内容:健全机制,落实反腐倡廉责任。严明纪律,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注重源头防治腐败。加强教育,促进干部廉洁从业。突出服务,强化行风效能建设。同时,完成了《主体责任清单》中规定项目。
该公司纪委坚持把健全和完善惩防体系作为事关公司健康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在严惩腐败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持续加强企业管控机制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实现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并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面推行风险预控管理,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监督。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对涉及企业“三重一大”重点工作事项,纪委全过程参与,对招投标、工程分包、政处、物资和废旧物资处理等实施多方面的监督。公司纪委还聘请22名兼职纪检员,协助纪委开展监督工作。在农电网站增加农电协同监督网站专题,有序推进和加强农电公司和农村供电所农电协同监督工作。同时,完成了《监督责任清单》中规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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