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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供电公司“颠覆”绩效工资传统分配办法

作者:丁伟才 吕海侠 孙爱功  2015-03-09

  [本网讯]3月6日上午,《沭阳县农电公司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在三届四次职代会上新鲜出炉,颠覆了传统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多年来,江苏沭阳县供电公司农电员工绩效工资分配是按照基准数乘以员工个人对应的岗级系数,由人力资源部一次分配到每位员工。实践证明,此办法在同一类岗位人员之间产生了一个“小范围”的平均主义。比如同一个供电所内的抄收岗位,有的人服务的客户数只有1000多户,而有的人服务的客户数却多到1500户,甚至更多,但由于岗级系数相同,得到的绩效工资同样多,而在不同的供电所悬殊很大。这就存在着多劳不能多得的问题,导致多劳员工心里不平衡,直接影响着工作积极性。


  为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绩效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沭阳县农电公司在充分调研、论证,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出台了新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即根据每个供电所的员工数、服务的客户数及月度各项工作指标完成业绩排名情况(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3千元、2千元、1千元;后一二三名,分别扣3千元、2千元、1千元),将绩效工资总额分配到供电所,然后再由供电所根据具体的考核办法进行二次或三次分配,拉开了同一岗位之间奖金收入差距,实现了多劳多得、劳好多得的公平合理分配原则,充分调动了全员积极性。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沭阳供电,绩效工资,传统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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