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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成深“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后又一新试点

  2015-01-12

  内蒙古发改委8日对外披露称,内蒙古正式成为继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之后的又一地区,8日当天正式开始制定相关方案。


  消息指,1月1日,深圳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全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随着输配电价改革的推进,中国将逐步推进销售电价市场化改革,逐步增加电力用户选择权,同时将一次能源价格变化信号及时传导至销售电价,使价格信号合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和环境损害成本。


  内蒙古发改委副主任王金豹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前得知深圳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消息后,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认为,亦可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申请。


  “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申请后,国家发改委最终在2015年1月份之前对此给予了回函说,可以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王金豹同时透露说,从8日起,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内蒙古发改委正在制定相关方案。


  王金豹介绍说,相对于深圳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内电网更为复杂,内蒙古电力公司作为全国第三大电网企业,内蒙古全区的电网划分为蒙东、蒙西两个区域,蒙东归国家电网管辖,蒙西由内蒙古电力公司负责,因此制定方案的时间会比较漫长。


  内蒙古经济学家盖志毅8日受访时希冀,内蒙古官方能在未来制定的方案上着重解决内蒙古的电力外送及“弃电”、“窝电”问题,真正解决好输配电价,进而提升内蒙古电力经济,为中国经济服务。


  中新社记者了解到,为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中国国家发改委决定在深圳、内蒙古相继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为其他地区改革积累经验。而事实上,2005年发改委在《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即提出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后因种种原因,十年后方才有今日破冰之举。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标签:内蒙古,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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