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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电力公司启动培训师“双向挂岗”交流工作

  2015-03-18

  近日,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启动公司专家、兼职培训师与专职培训师“双向挂岗”交流工作。自3月16日开始,该公司培训中心首批5名专职培训师将分赴西宁供电、海东供电、检修公司、电科院等企业一线完成为期3个月的挂岗锻炼。


  开展企业专家、兼职培训师与专职培训师“双向挂岗”交流工作,是国网青海电力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培训中心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公司深化“两个转变”、全面提升队伍素质的工作部署、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实效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培训师和企业专家、兼职培训师双向学习交流的难得机会。其主要目的是建立健全双向挂岗锻炼机制,发挥公司专家、兼职培训师专业特长,搭建更广阔传授技艺的平台,提升公司专家、培训师综合素质。


  据悉,本次启动的企业专家、兼职培训师与培训师“双向挂岗”工作,一是由7名专家、兼职培训师与5名专职培训师一起,从事培训教学、培训开发、实训基地建设、竞赛调考集训指导等工作,在参与培训教学等工作中,传授各自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技能,并将此转化为培训教学资源,分享给培训学员,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提升公司专家、兼职培训师培训教学、项目开发、培训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二是到企业挂岗的5名专职培训师,将常态化参加生产单位现场实践锻炼,及时了解掌握新技术、新设备、新标准,强化专职培训师现场实践能力,通过实践锻炼提高专业能力及技能水平,丰富专职培训师现场经验,增强现场操作技能,为培训教学做好知识及技能储备。


  为提升“双向挂岗”实践活动的成效,使专家、兼职培训师与培训师能够尽快适应挂岗岗位工作,本次“双向挂岗”实践活动采取专家、兼职培训师与专职培训师“互为工作助理”的原则进行工作。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专家、兼职培训师与专职培训师在挂岗工作初期或所在单位遇有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时,可以回所在单位,通过“互带、互帮、互学”方式,协助对方熟悉或协助完成工作。双方所在挂岗单位,应依据“互为工作助理”的原则合理安排专家、兼职培训师与专职培训师的工作,确保“双向挂岗”实践活动顺利、有序的开展。

来源:人民网

标签:青海电力,培训师,双向挂岗,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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