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城市建造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地下综合管廊,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
“过去,因为体制分割,许多城市的路面常常是‘你挖了我填,你填好我再挖’,造成了大量的浪费。”李克强总理在会上说。
本次常务会议确定,各城市政府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在年度建设中优先安排,并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
同时,在全国开展一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示范,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等统筹安排管廊建设。已建管廊区域,所有管线必须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加快现有城市电力、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入地工程。
据了解,地下综合管廊,是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
标签:国务院,电力,地下管廊建设,电力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