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意见》指出,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需坚持市场运作、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集约挖潜、坚持建管同步,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 (P+R)、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设施,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设施。
在鼓励社会参与方面,《意见》明确,将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如何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模式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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