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充表示,新版《山东省定价目录》元旦起施行,电力定价范围有所缩小,定价方式也有较大变化,下一步除了推进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还将推进全省电力同网同价。
齐鲁网12月30日讯近日,国家发改委发文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自2016年1月1日起,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约0.03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同样下调约3分钱。在山东,统一调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0.0465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0.0415元。
今天上午,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新版《山东省定价目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山东省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将由市场形成,政府保留59项定价项目。其中电力定价范围有所缩小,定价方式也有较大变化,下一步除了推进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等,还将推进全省电力同网同价。
电力属于重要公用事业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新版《山东省定价目录》中,电力定价项目与现行目录大体一致,仍保留“省级以下电网调度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以及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销售电价”1项,但定价范围有所缩小,不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招标定价等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定价方式也有较大变化,如合并减少价区,推进全省同网同价,服务业和工业用电实现同一价格,110千伏安以下服务业用电不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价格等。
陈充介绍,此次目录修订通过放开价格以加快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形成,多数保留的项目,虽然项目名称与现行目录大体一致,但定价范围、定价权限、定价形式等实际内容已发生根本变化,市场化程度已大大提高。
“电力一项,新版目录定价内容仍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但与旧版相比,定价范围有所缩小,不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招标定价等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定价方式也有较大变化。”陈充介绍,与旧版目录颁布时相比,电价从17个价区合并减少到3个,全省城乡用电实现了同网同价;商业用电降低到一般工业用电标准,110千伏安以下服务业用电不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居民生活用电改为阶梯式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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