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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试点电力体制改革 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

作者:记者 杨耀青  2016-09-12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同意陕西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陕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

 
 
  根据《方案》,陕西省将围绕有序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组建相对独立的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围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加快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电价机制;围绕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加快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围绕推动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加快构建电力安全高效运行与可靠供应的体制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为促进陕西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增添活力。
 
 
  近期主要任务包括: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开展市场化交易;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完善市场定价机制;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新机制;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按照《方案》,陕西省力争在2018年底前初步建成电力市场化体系,2020年底前建立以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体系。实现全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延伸阅读:
 
 
  陕西试点电力体制改革 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
 
 
  中新网北京9月7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同意湖北省、四川省等八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试点工作将坚持市场定价、平等竞争原则、节能减排原则。
 
 
  批复函确定,同意湖北、四川、辽宁、陕西、安徽、河南、新疆、山东等八省份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发改委、能源局在批复函中要求,要在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快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两部门还要求,试点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二是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平等开放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三是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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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标签:陕西,试点,电力体制改革,社会资本,配售电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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