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陕西省力争在2018年底前,初步建成电力市场化体系,2020年底前建立以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体系。
《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可自愿到交易机构注册成为市场主体。符合准入标准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可自主选择确定交易对象、电量和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应的过网费,直接洽谈合同,实现多方直接交易。直接交易的双方通过自主协商决定交易事项,依法依规签订电网企业参与的三方合同,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干预市场主体的合法交易行为。
据了解,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将按电压等级分期分批放开。2016年,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企业和10千伏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具备条件时,逐步放开所有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
鼓励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签订长期稳定的合同,建立并完善实现合同调整及偏差电量处理的交易平衡机制。同时,陕西省还将开展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试点,鼓励省内发电企业与省外电力用户建立中长期电力合作关系,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丰富交易品种,积极推进陕西省煤炭向电力转化。
根据《方案》,今年陕西省确定优先购电的适用范围,居民生活用电列入优先保障序列,近期不参与市场竞争,原则上不参与限电,纳入用电计划。鼓励新增工业用户和新核准的发电机组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电量尽快实现以市场交易为主。2017年,直接交易电量比例达到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的30%以上。
陕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吴刚分析,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开展市场化交易将一定程度打破电网企业的垄断,实现厂家与消费者的直接联系。
陕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屈晓东表示,电力交易推向市场化,将使发电企业和购电用户拥有更大的自主选择权,市场竞争的结果会使企业电价降低。“之前发电企业只能将电卖给电网公司,然后电网公司卖给用户。市场化将形成一定的竞争,同时减少了中间的流通环节,有利于企业减少中间成本。”
不过,根据《方案》,居民生活用电列入优先保障序列,近期不参与市场竞争,原则上不参与限电,纳入用电计划。专家分析,普通市民用电成本目前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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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