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从能源局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是我国“十三五”电力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文件,是布局重大电力项目的重要依据。
规划内容涵盖水电、核电、煤电、气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类电源和输配电网,重点阐述“十三五”时期我国电力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通过战略性和导向性的思路和办法,对于发展指标尽可能予以量化,对于发展目标给予清晰明确的描述,《规划》是“十三五”电力发展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文件、布局重大电力项目的依据,规划期为2016-2020年。
规划从供应能力、电源结构、电网发展、综合调节能力、节能减排、民生用电保障、科技装备发展、电力体制改革8个方面绘制了电力发展的“十三五”蓝图。
规划提出,在供应能力方面。预期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6.8-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4.8%,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人均装机突破1.4千瓦,人均用电量5000千瓦时左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乡电气化水平明显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在电源结构方面。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7亿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亿千瓦左右,占比约39%,提高4个百分点,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1%;气电装机增加5000万千瓦,达到1.1亿千瓦以上,占比超过5%;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占比降至约55%。电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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