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的函
(国能综安全〔2017〕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推进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理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请你单位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3月8日前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肖海宝 010-63416316 66022129(传真)
xhb154874675@163.com(电子邮箱)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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