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电网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分行签订《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用信息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将用电客户失信信息正式纳入征信系统,建立供电企业与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为更好地建设社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用电客户诚信用电和缴费意识,促进提高电费回收,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保障,广西电网公司今年5月份起将对发生超次逾期欠费及存在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的客户,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失信信息,失信记录将作为失信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将会影响用户信用评级、办理贷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商务合作、评先评优、个人出国、求职、职位升迁等方面活动。被登记失信的用户,如果后续6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交纳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用电客户可向所属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撤销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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