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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印发

  2017-09-11

  据上海政府网8日消息,近日,上海市印发《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方案》要求,上海电力体制改革把特大型城市供电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电力的统一调度;同时应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方案》提出,推进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制。在已采用上海市电力公司子公司模式组建上海电力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能源局批复要求,加快上海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制,2017年完成方案研究并视情况组织实施。


  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方案》称,结合上海发用电市场实际,遵循三权并重的原则,确定一、二类优先发电的保障机制与调整机制。一是确立优先权。对一、二类优先发电给予足额优先权,其中跨省跨区计划内二类优先发电按照不低于多年平均水平确定足额优先权。二是量化保障权。依发电性质,对享有优先权的一、二类优先发电给予差别化保障。其中,本地煤机调峰调频电量按照供电煤耗、环保水平差别化保障。三是公平竞争权。超出保障权外的一、二类优先发电和其它发电,同等进入电力市场公平竞争,逐步实现非公益性、调节性电量由市场配置。


  《方案》明确改革路径,以省级市场为主体,按照先发电侧单边交易,后双边交易;先中长期交易,后短期实时交易;先批发交易,后零售交易的电力市场建设路径,先易后难推进市场建设。


  (一)试点起步阶段(2017年):全市发用电计划放开幅度控制在10%,重点完成输配电价核定、交易机构改制方案,启动发电侧部分领域市场改革试点和电力用户直接交易。


  (二)有序推进阶段(2018-2019年):实现发用电计划初步放开,启动售电侧改革,促进供需直接衔接,发用电计划放开幅度控制在30%左右。


  (三)整体推进阶段(2020年及以后):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完成电力市场体系、配售电市场体系设计。保证发用电计划放开留出的电量空间可由市场机制实现有序平衡,实现除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全部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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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基金报

标签:上海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出台,需求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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