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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问题专项整治 保障人民群众可靠用电

作者: 记者 杨鲲鹏  2019-09-2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 《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由国家能源局牵头负责,对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为此,《通知》提出重点整治四方面突出问题:抄表收费不规范、故障抢修不及时、用电报装业务办理超时限;电力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受电端电压不达标和频繁停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其他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前);自查自纠阶段(9月底至10月底);检查督导阶段(10月至11月);总结巩固阶段(12月)。


  为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巡视整改、重点专项监管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大排查等工作统筹结合、统筹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既要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把问题解决在群众身边,又要通过集中攻坚,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取得可检视、可评判、可感知的显着成效;各单位要坚持开门搞整治,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广泛向群众公示整治内容、工作进展和整治成果,公布受理群众举报方式,引导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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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能源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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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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