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新闻网讯 (朱碧琳)11月13日,山东省能源局等部门印发《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逐步提高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比例。以“2030年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为目标,推动存量新能源联合配建储能高比例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逐步扩大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比例,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提升新能源配建储能利用率和场站综合收益水平。积极探索基于电力现货市场分时电价信号的分布式光伏分时上网电价机制,支持分布式储能聚合为“云储能”响应调度需求,参与市场交易,推动分布式储能健康发展。
《措施》强调,积极完善新型储能市场化“两部制”上网电价机制。新型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执行基于市场化模式下的“电量电价+容量电价”两部制上网电价机制。电量电价是指独立新型储能充电时作为市场用户,从电力市场中直接购电;放电时作为发电企业,从电力市场中进行售电。具体充(放)电价格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是指新型储能向电网送电时,可根据月度可用容量获得容量电价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当月电力市场供需确定。对已经确定的示范项目,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独立储能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两倍执行。结合山东电力系统供需,售电公司零售套餐在高峰、低谷时段峰谷浮动系数约束比例由最低50%调整为最低60%,扩大终端用户峰谷价差,进一步提高新型储能利用率。
来源:中国电力报